资本管制类型
如前一篇文章所述,资本管制是资本预算的一种形式。在资本管制中,我们改变了资本预算的无限资本假设,并试图在有限的资本下选择项目,这些资本可能是公司已经拥有的,或者可能是决定在未来筹集一定量的资本。无论如何,在决策时可用的资本量是有限的且已知的。存在两种类型的资本管制。已在本文中解释:
软性资本管制
软性资本管制是指公司自身限制在给定时间段内用于投资决策的资本金额。 这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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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可能认为如果他们过早地筹集过多的资本,可能会失去对公司运营的控制。相反,他们可能希望以更长的时间逐步筹集资本并保持控制。此外,如果公司不断表现出高水准的盈利能力,它在未来筹集资本时可能会获得更好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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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管理层可能担心如果筹集过多的债务,可能会导致风险急剧增加,从而提高资本的机会成本。大多数公司都有关于计划筹集的债务和资本数量的指导方针,以保持其流动性和偿债比率,并且这些指导方针通常会被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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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许多管理者认为他们在不完美的市场条件下做出决策,即他们不知道未来有哪些机会。也许将来会发现回报率更高的项目,或者未来的资本成本可能会下降。无论如何,公司必须保留一些资本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机会。毕竟,筹集资本需要时间,这可能导致错失良机!
这种类型的管制被称为“软性”,因为它是由公司的内部决策决定的。如果他们认为这样做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他们可以随时更改或修改它。
此外,公司通常按部门实施这种管制。从主投资预算中提取部门投资预算,每个部门被要求根据分配的资金选择项目。只有在遇到极具吸引力的项目时,才会放弃部门对资本投资的限制。
硬性资本管制
硬性资本管制则是由于公司外部因素所施加的资本限制。 这也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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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家年轻的初创公司可能无法筹集资本,无论其项目的纸面回报率有多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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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中型企业也依赖银行和机构投资者为其提供资金,因为它们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没有足够的信誉向普通公众出售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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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大型公司可能会受到现有投资者(如银行)的限制,这些投资者会在贷款前设定发行债务的上限。这样的契约是为了确保公司不会过度借款,增加风险,危及老债权人的投资。
因此,硬性资本管制源于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外部方所施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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