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ase Of Freddie Mac, Fannie Mae and Ginnie Mae

政府在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有争议的。然而,同样的说法不能用于所谓的政府资助实体。

联邦家庭贷款抵押公司(Freddie Mac)、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annie Mae)和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innie Mae)就是这三个实体。 报纸、媒体甚至普通公众都认为这些公司扰乱了抵押市场。在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之后,这些机构需要由纳税人资助的最高额救助。

这些机构在危机发生前多年就已经成立。它们成立的原因是为了使美国的住房拥有更加实惠。这些机构的成立是为了创建一个二级抵押市场,旨在为住宅抵押贷款的发起人提供流动性。随着《社区再投资法》的政治动机变得强大,这些机构的权力也随之增强。在本文及其后续文章中,我们将详细研究这些机构的工作方式和不足之处。

政府资助实体

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都是政府资助的实体。普通人可能甚至不知道这些词的意思。政府资助实体是一种政府实体和企业实体的奇怪组合。因此,它通常被称为准政府实体。

这意味着这些机构是通过美国国会通过特别立法创立的。因此,它们得到了政府的特许。然而,它们也是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上市公司!因此,它们既是公共的又是私人的,这使很多人感到困惑。

政府控制

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也受到政府的大量控制。至少理论上是这样。一些施加的限制如下:

  • 政府有权任命这些公司的18名董事会成员中的5名。因此,理论上,这些公司的管理是由政府控制的。
  • 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不得参与初级抵押市场。这意味着他们不能直接向借款人发放任何贷款。他们必须形成二级抵押市场,而贷款的发放则留给商业银行和信托银行。
  • 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还受到限制,规定了他们可以购买的最大抵押贷款规模。该规模与房价指数挂钩。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这些准政府机构实际上是在帮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的抵押贷款,而不是资助富裕家庭。
  • 这些机构还受到监管,规定了他们可以从公开市场上购买的抵押贷款的质量。规则规定,只有当借款人已经投入至少20%的保证金或抵押贷款有外部信用增强(如保险)时,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才能购买。然而,后来这些规则被这些机构绕过了。
  • 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还要接受定期审计,就像商业银行和信托银行一样。

正因为如此,这些准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既不被列为政府债券也不被列为私人债券。相反,专门为它们创建了一个新的类别——“政府资助机构”。

垄断

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在20世纪70年代成立。到20世纪90年代,它们才开始真正有所作为。这些机构在二级抵押市场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加上它们作为准政府实体的优势,形成了这些机构的垄断地位。

自成立以来,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持有了超过90%的二级抵押市场。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华尔街投资银行也开始想分一杯羹。

这时,他们利用了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特许权中存在的限制。他们开始购买比这些机构允许购买的更大价值的抵押贷款,并开始购买风险更高的抵押贷款,即不符合最低首付要求或没有外部信用增强的抵押贷款。

一旦华尔街开始购买这种风险较高的贷款,他们开始逐渐占据证券抵押市场的更多份额。看到市场份额减少后,Freddie Mac、Fannie Mae 和 Ginnie Mae 也开始通过找到绕过法律的方法来购买风险较高的抵押贷款。

正是这些风险较高的抵押贷款导致了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由于华尔街银行和政府机构都在积极买卖这些抵押贷款,当市场崩溃时,两者都发现自己濒临破产,并最终由纳税人的钱进行救助。接下来的内容将详细介绍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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