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资产在破产过程中
当一家公司面临破产时,它试图释放尽可能多的资本。这些释放出来的资本用于资助公司的运营。
出售固定资产是释放资本的一种方式。
在破产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决定关闭某个部门或产品线。因此,与该部门相关的固定资产可能不再使用。因此,可以出售这些资产以筹集一些急需的额外现金。
然而,问题在于,当公司开始出售这些资产时,债权人群体会提出反对。
债权人群体开始认为,公司试图偷偷出售其资产,然后在清算销售时将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债权人。这种感觉可以通过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明确沟通来避免。如果债权人理解出售资产的商业理由,他们就不太可能反对。
有几种方式可以在破产程序中出售资产。其中一些机制已在下文列出。
解除留置权
进入破产法庭的公司往往对其所有资产都有留置权。这种留置权是一种法律障碍,阻止实现资产的全部价值。
例如,如果资产的市场价值为2000美元,而资产上有1000美元的留置权,那么资产无法出售,所得款项也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纠纷。
由于这种纠纷,资产通常会被收回并以远低于其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法院允许公司出售该资产,假设该资产上没有任何留置权。公司被允许出售其资产。
然而,债权人对收益拥有优先索赔权。因此,如果公司能够以1500美元的价格出售资产,他们可以将1000美元归还给债权人,并仍有500美元注入业务。这是一种帮助从公司固定资产中解锁价值的重要策略。
信用竞标
信用竞标是破产法庭和债务人用来最大化所售资产价值的另一种重要工具。
信用竞标是一种机制,其中债务可以用作货币。债权人不必支付现金即可收购资产,而是可以用债务来代替。
例如,如果债权人对一家公司有1000美元的债务,他们可以使用这笔债务来竞标资产。如果债权人用1000美元的债务购买一项资产,公司不会收到任何现金,但也不再需要偿还该债务。
对于债权人来说,这个选项可能是有价值的,因为他们可能通过收购资产收回更多的欠款。如果不收购资产,他们可能会因减记而损失大量资金。
斯坦科霍斯(Stalking Horse)
在破产过程中,每项资产的出售都通过竞标方式进行。这是因为法院参与其中,他们不希望一个债权人相对于其他相同地位的债权人获得不公平的优势。然而,在拍卖销售方面存在一个问题。
没有公司愿意首先出价。这是因为在他们出价后,他们必须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尽职调查。后来,当尽职调查完成时,其他公司往往会小幅加价来击败他们。
在破产法庭术语中,完成尽职调查的公司称为斯坦科霍斯。通常,这个报价被债务人公司用来设定拍卖的底价。
已经制定了一些机制,以确保整个竞标过程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包括斯坦科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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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科霍斯为完成尽职调查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一小笔补偿金必须由债务人公司在选择其他公司提出的更高报价时予以偿还。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公司不会犹豫首先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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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情况下,法院协议防止债务人公司在与一个出价者打交道时主动寻求其他参与者的更多报价。如果另一个出价者未经征询直接向债务人提出报价,他们仍然会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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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拍卖规则设置的方式是,小幅更高的报价不会被用来压低初始报价。如果公司想加价,必须加得显著。此外,加价金额的增量也必须更高。
根据要出售的资产类型,法院可能会允许使用上述一种或多种规定。总之,通过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有可能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