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与伦理


前一篇文章讨论了媒体作为民主的重要支柱之一,除非有自由公正的媒体,否则民主制度不能良好运作。本文则探讨媒体自身实践的另一面,即伦理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这篇文章从媒体的角度出发,揭示了媒体的行为与其他民主机构不同之处——媒体通常揭露其他机构的问题。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大多数媒体都能保持自律,但仍有实例表明媒体未能做到他们对他人所要求的事情。也就是说,媒体所要求的道德行为有时会被媒体机构忽视。

例如,在近年来,出现了多起关于媒体人员以不道德方式参与其他领域活动的丑闻。

其中一些事件涉及新闻集团(Newscorp)丑闻,该丑闻暴露了媒体公司与调查机构之间的勾结,使新闻集团报纸获得独家报道,并采用电话窃听等不道德手段。

在美国其他地方,也有针对多家媒体机构如《纽约时报》的严重指控,指责其报道新闻的方式存在问题。近在咫尺的印度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一些知名工业家指责主要媒体机构勒索,以便某些新闻和报告不会被发表。

所有这些案例都表明,媒体或被称为第四权力的机构在过去几十年中是无可挑剔的,但现在却陷入了与企业世界相同的不道德行为之中。

关键在于,一旦媒体受到腐蚀,就没有人能够指出民主制度中的许多不当行为,因此,对于民主制度来说,媒体不应受到腐蚀这一点至关重要

此外,当媒体与政府勾结时,更应引起关注。例如,在印度,Nira Radia录音带曝光了媒体与政府之间不正当的勾结关系,许多人认为这是对媒体的谴责。

同样,在英国,记者因贿赂政府高级官员以获取独家新闻而被质询。最新的案例涉及备受尊敬的BBC(英国广播公司),直到现在它一直被认为是道德典范。然而,最近几周人们发现,BBC掩盖了许多揭露当权者的故事。所有这些案例都是令人遗憾的,指出了媒体与政客之间不健康的勾结关系,这对民主不利。此外,媒体与当权者之间的勾结常常导致普通民众受骗。

最后,虽然这里并不是要宣称媒体从业者和其他对象不能建立友谊或互换好处,只是这种亲密关系应当受到限制,不能跨越媒体为了当权者的利益而不是民主的利益行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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