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人员合同中的破产问题

当一家公司宣布破产时,这一决定会影响其签订的所有合同。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完成某些合同的履行。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选择退出某些合同。这类合同之一就是雇佣合同。关于在破产时人员合同会发生什么存在很多模糊之处。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了解破产法如何看待人员合同以及这些合同在实际破产情况下的可执行性

雇佣是否必须终止?

并不是所有申请破产的公司都需要终止所有员工的雇佣关系。在美国,有两种类型的破产。一种受《第7章》管辖,另一种受《第11章》管辖。《第7章》破产是指清算破产申请。这意味着相关公司在几天内无法继续经营。申请《第7章》破产通常意味着公司的终结,也意味着所有员工的终结。这是就业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况,因为业务不再继续。

另一方面,还有《第11章》破产。根据《第11章》破产,公司不会停止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继续其正常运营。因此,一家公司可以申请破产而不会终止任何雇佣合同。然而,这并不常见。通常情况下,申请《第11章》破产的公司正在寻求成本合理化。其中一种方式是要求员工减薪并终止合同。

破产公司能否单方面终止雇佣合同?

当公司签署雇佣合同时,通常会包括一些条款,允许他们在给另一方一定天数的通知后终止该合同。例如,雇佣合同可以在一方给予另一方一个月的通知后终止。

如果公司突然决定终止合同,则需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面向被迫离职员工的补偿金称为遣散费。遣散费可能少至一个月的工资,也可能高达数百万美元,特别是在解雇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

执行合同是什么意思?

在破产程序中,雇佣合同被称为执行合同。这些合同的法律定义非常简单。执行合同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成为实质性违约的合同。这种实质性违约被认为是另一方无需履行合同的充分理由。

简单来说,雇佣合同涉及未来的绩效。一方在未来需要支付工资,而另一方在未来需要工作。因此,如果一方不支付工资,则构成合同违约,另一方也不需要在未来工作。

对于执行合同,双方在未来都需要履行。这可以通过与银行贷款进行比较来更好地理解,在银行贷款中,一方已经提供了贷款,即在过去履行了任务。因此,另一方需要被强制在未来履行。

简而言之,公司可以通过支付遣散费来终止雇佣合同。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遣散费,那么那些应得遣散费的人员需要被列入无担保债权人的名单。

与遣散费相关的债务优先级

事实是,与其它债务相比,遣散费的优先级较低。公司首先需要支付税款和政府义务。然后,他们需要支付持有有担保债务的各种债券持有人的不同层级。之后,他们需要转向无担保贷款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公司到达无担保贷款人时,已经没有钱了。在无担保债权人中,遣散费索赔的地位也非常低。公司首先需要支付破产申请后的雇佣人员的费用。然后,公司需要支付一些通常由破产申请引起的索赔。只有在上述两项支付之后,公司才有权支付遣散费。

因此,无担保贷款人按比例支付或甚至在破产时完全不支付。此外,无担保债务人没有义务收到任何利息支付。这意味着当公司最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分期支付本金时,他们所欠款项的实际价值可能会大大减少。

不幸的是,当涉及到破产程序时,人员合同的可执行性并不高。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应得任何款项(如遣散费),他们最终可能会失去这些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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